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印发
《北京市商业利用外资规划(2002-2010年)》的通知京商发(外)[2002]6号
市属商业系统各单位,各区,县商委(经贸委):
现将《北京市商业利用外资规划(2002-2010)》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三月六日
北京市商业利用外资规划(2002-2010年)
北京市生业利用外资规划(包括批发零售贸易业、物流业、餐饮业和生活服务业),是北京市商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按照《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和《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1999年6月25日)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十五”时期商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五”时期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特指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机遇。
1.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定位,使流通力成为北京城市发展的牵引力。据测算,北京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与经济增长有直接关系,增长弹性比大致为1:1,商业正成为拉动北京城市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北京商业经济的发展,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和合理的资金流向,这为外商投资北京商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
2.首都经济发展将带来生活方式的变革,将出现新的消费需求。根据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人均GDP水平达到一定水平以后,国际流行的大型多功能购物中心、便利店等业态势必同步出现,餐饮业、生活服务业将得到更大发展,这给引进和利用外资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3.市场容量和潜力,使北京将成为国际商业资本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的首选目标之一。北京拥有1300万人口,人均GDP已达3000美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北京申办奥运会的成功,使北京商业面临一个更为开放、多元、竞争的新的市场环境,必将加快北京现代流通业的发展和市场集中度,这为国际商业资本进入北京市场提供了发展条件。
(二)基本情况。
近年来,北京商业利用外资发展迅速,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运营效益良好。2001年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7.2亿元,同比增长13.2%,比同期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高出2.8个百分点,增势明显高于内资商业。
北京商业利用外资提升了北京商业的层次,改变了商业投资主体单一化,弥补了商业发展资金的不足,带来并促进了新的业态、管理方式、经营方式、商品布局直至商业模式、商业运行方式、商业体制等方面的革命性变化,培养了大批商业专门人才,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北京商业发展注入了活力,使北京商业发展越来越向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靠拢,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成为首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
目前,北京商业利用外资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差距。一是和上海、广州等沿海城市相比,引进外资比重偏低、项目偏少;二是引进跨国集团和国际知名商业企业较少;三是引进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大型购物中心、便利店等国际先进商业业态方面还存在一些空白,这些与首都日益成为国际化大都市的地位和作用不相适应。
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按照首都城市功能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符合商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遵循北京市商业发展规划,以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大城市商业发展经验和管理方式为重点,积极、稳妥、有序地利用外资,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商业现代化,实现流通业跨越式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生活需要。
(二)工作思路。
1.调整结构,提高引进外资的层次。
----调整引进外资的重点领域,加速推进物流配送、批发团地、大型购物中心、专业店及专卖店、便利店等流通设施的建设,加速发展现代餐饮业和生活服务业,加快商业信息平台建设。
----调整引进外资的企业来源,重点吸引世界商业50强的企业来京投资。
----在重点领域、重点业态中,力争该领域、业态世界排名前三位的顶尖企业进入。
2.优化形式,探索新的利用外资方式。
----探索外资企业新的合作形式。除合资、合作、独资形式以外,鼓励外资企业授权经营、发展特许经营。
----探索利用外资改造国有商业企业的新形式。鼓励外资通过投资、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商业企业的改组、改造,用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制度、经营技术和经营业态整合国有商业企业资源,催化、促进本市商业的整体发展。
——探索采用智力引进的方式。探索跨国商业集团对本市商业企业进行管理和智力输出的方式,吸引国外优秀职业经理人加盟。
----探索新的融资方式。鼓励有实力的商业企业到国外上市,大胆探索利用外资间接投资的方式。
3.拓展领域,联动相关行业。
----逐步探索外资企业从事租赁、典当、代理、拍卖等佣金代理业务。
----探索外资企业通过特许经营等形式进行合资、合作。
----鼓励世界著名的运输设备、制造设备等厂商进入分销领域,在京设立分销基地。
(三)发展目标。
1.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份额。
----北京市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营业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到2005年达到15%,到2010年发展到25%。
2.加快重点领域引资步伐。
----重点领域引进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到2005年达到15家,到2010年不低于30家。
3.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提高世界商业50强企业、同业态排名前3位的知名企业在京投资的比重,2005年达到10%,到2010年到达20%。
三、重点领域
(一)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和批发团地的建设,提高本市流通组织化程度。
为加快物流基地建设,引进国际著名的物流企业、知名厂商落户物流园区,鼓励世界著名企业在物流园区内建立分销中心。重点发展“三地一港”(即通州马驹桥、房山闫村—丰台王佐、顺义天竺三个物流基地和北京物流港),力争引进1-2家具有专业开发资质的外资企业参与开发,同时还要重点引入发展批发团地分销模式。2002年后,可合资或合资控股兴办,2003年后,可独资兴办。
(二)加快大型购物中心建设,促进首都商业的发展。
重点引进资金实力雄厚、富有管理经验的跨国集团来京投资发展大型购物中心。规划建设的4个大型多功能购物中心(Shopping Mall)当中,北清Mall、北京Mall项目是近期引资重点,应有具有专业资质和国际开发经验的外资企业参与设计、建设和经营。
(三)加快知名专业店及专卖店的引进,丰富首都商业特色经营市场。
本着高起点、高品位,不重复引进的原则,重点引进家居建材装饰用品、办公用品、服装等高水平专业店、专卖店集团,发展大型专业卖场(Big Box)。鼓励高水平的专业店、专卖店,尤其是大型专业卖场进入专业市场密集区、传统商业中心区,逐步提升或替代传统初级市场、优化经营结构和业态结构,促进商业的整体升级。2003年前可试办3—4家不同类型的专卖店或专业店公司。2003年后可结合市场发展需要,继续扩大开办合资专卖店及专业店公司的数量。
(四)加快便利连锁店建设,实现让居民生活更方便的目标。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工作,特别是做好城市新兴社区的商业配套,应积极引进国外具有社区服务经验、适合社区发展的便利店及小型折扣店,积极发展社区便民商业。可率先在中关村科技园区、CBD等发展较为成熟、周边居民收入层次较高、购买力较强的适当地区,引进具有便利服务经验的便利店及小型折扣店2-3家进行合资经营,待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在社区中推开。
(五)加快餐饮业的改造和建设,整体提升餐饮经营水平。
作为国际化大都市,需要继续引进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风味餐饮,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在餐饮领域应继续加大引进外资的力度,引导外资通过多种形式兼并、收购或改造本市中小餐饮企业,引导外资开设不同风味、富有特色的餐饮店,调节餐饮市场结构,提高餐饮业的整体运营质量。
(六)建设新型生活服务业,提高都市人民现代化生活水平。
鼓励外商投资发展符合社区特点的洗染保洁、美容健身、家政服务、电话购物、网上购物等现代生活服务业;通过外商投资对传统生活服务业进行改造,实现规范化、连锁化、现代化,带动整个生活服务行业层次和品质的提升。
(七)加快商业信息网络建设,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鼓励外商投资商业信息网络建设,引进国际知名的具有先进技术和成熟开发经验的网络企业进入,发展Btob、BtoBtoc等模式的合资企业,促进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2003年前鼓励外商投资企业1—2家进入,2003年后可随着形势的变化,继续扩大引进数量。
四、实施措施
合理地引导和利用外资,对北京商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入世协议和首都市场需求,本市将加大商业利用外资力度。原则上,北京商业欠缺的业态,应在“十五”前期引入,以争取早日形成示范效应;对已经试点,成效显著的业态,要继续引入,提高市场占有率;对分销、租赁等新型行业,要积极鼓励,稳步推进,形成规模。
(一)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商业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商业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提高商业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性和预见性,加大商业利用外资总体协调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政策透明度,提高项目审批速度和办事效率,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利用外资的快速发展。
(二)提供行业投资指南,扩大对引资项目的推介和宣传。
1.定期发布商业服务业投资指南,向社会公示阶段性的鼓励、允许发展和限制、禁止建设的商业设施项目的类别。
2.定期发布商业服务业行业发展报告,引导外资流向。
3.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各类大型活动广泛做好项目推介;利用网络或新闻媒体等方式做好宣传,寻求合作伙伴。
(三)加强增值服务,为引资提供指导和咨询。
1.建立与外商联系制度,主动为外商提供需求服务,包括政策咨询、项目可行性调研方面等。
2.指导商业企业挖掘项目潜力,按照国际惯例进行项目包装,广泛吸引外商投资。
(四)研究、探索建立公示、听证制度和商业开发商资质准入制度。
要积极协调探索对新建大型商业服务业投资项目进行公示、听证制度和商业开发商资质准入制度,为全面提升本市商业利用外资质量,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合理、有效地促进商业利用外资的发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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