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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学院张华芹:我国商业网点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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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网点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山东财政学院工商管理系  张华芹
 
我国商业网点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网点建设缺乏规划,重复建设严重,网点布局不合理
    多种类型的商业网点在空间布局上,应充分考虑到各地的整体规划,交通便利状况,流动人口的多少,消费者的分流,市场竞争等因素,在此基础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由政府主管商业的部门统一规划,这样才能做到布局合理。而我国在这方面做得很不够,主要表现在:
    1.“政出多门”直接影响了商业网点的合理规划与布局,导致重复建设严重。
    80年代末90年代初全国形成兴建商业的热潮,不仅商业系统,而且许多国营单位、地方政府以及各行业都纷纷立项上马,对商业网点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尤其是在我国大中城市,商业的发展规划和网点布局是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来实施的,但是往往是政出多门,这就造成了市规划与区规划的冲突、重复。由于在规划与布局中实际上不存在统一的职能,导致商业投资重复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零售业总是在“多与少”、“盲目与重复”、“上马与下马”、“开业与停业”之间不停地调整。
    商业网点建设缺乏规划还体现在,乱搭乱建、违规建设的流动网点较多,阻碍城市交通,也有损市容。由此看来,零售商业由于缺乏合理的布局与规划,难以取得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2.商业网点建设布局不合理。
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从全国范围来看西部地区明显落后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的人口占总数的60%,但该地区拥有的零售业网点和人员不到全国的一半,每万人口拥有的零售网点和人员,中西部地区比东部地区分别低34%和36%。中西部地区流通产业的发展长期处于严重的滞后状态,这与发展该地区的要求很不相适应。
    3.从全国大中城市商业网点的布局来看,也存在着结构不平衡的问题。
    多数商业网点建在城市繁华的商业区,而新建居民区商业投资明显不足。商业网点过于集中,再加上这些商业网点经营内容雷同,缺乏经营特色,因此为争夺有限的顾客,不可避免地发生低水平的过度竞争,表现为许多商业网点在营销手段上互相模仿,各种削价大战、重奖大战此起彼伏,造成流通秩序的混乱,给国家税收和企业自身利益带来巨大损失。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建居民区便民配套网点却明显不足,给群众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二、商业网点投资规模偏大,建设速度过快,尤其是大型综合性高档商场上得过猛
    我国自70年代末,尤其是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商业规模空前扩大,商业规模内部要素量的投入也普遍增多。而同期内我国居民平均消费水平增加幅度较低,购买力平稳。按照国际标准,百货商店千人拥有量为40~50平方米,而我国很多地方达到400~500平方米,是统一标准的10倍。而同期居民收入水平却只有西方城市的1/10左右。很显然大商场过多,发展速度过快,导致商业投资闲置浪费严重,市场份额逐年萎缩。
    三、商业网点的业态结构不合理
    商业业态的多样化是适应不同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心理的要求。虽然改革以来我国各种商业业态有所发展,连锁超市、代理配送以及拍卖、租赁、旧货市场等新兴经营业态,以其方便群众、适应不同层次的消费需要,深受广大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欢迎,但从总体来看,商业投资的业态结构欠佳。
    首先,从整个商业网点的业态结构来看,突出表现在,新式业态所占比例太小,而百货商店等传统业态占较大的比重。并且传统商店转向新式业态的步伐较慢。
    进入90年代,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零售业态纷纷传入我国,带来了我国零售业的变革。但我国零售业大部分还是采用传统的业态经营,这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接轨很不适应。
    商业网点业态结构不平衡,还体现在新式业态形式,目前除沿海及大中市城外几乎没有在广大农村市场进入。
    四、只重视对商业网点的“硬件”投资,忽视对“软件”,尤其是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导致商业网点人员整体水平偏低
    从多年实践来看,我国商业投资主要用于“硬件”建设,如商店的建筑、装潢、门面等,或者通过改建、扩建增加扶梯、自选货架、冷暖供气控制系统等。可以说商业的硬件设施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而在软件建设方面,却显得相当落后。尤其是不重视商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人力资本的投入不足。
    五、重视商业网点单体规模的扩张,忽视群体优势的发挥,直接影响商业网点经济效益的提高
    近些年来,很多商业网点盲目追求单体规模的扩大,因商业自有资金有限,多数商业网点用于改建、扩建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加上投资大、周期长,使得建设成本大大超过预算。高额的债务负担,直接影响了商业网点经济效益的提高。
 
解决商业网点建设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制定统一的发展规划,对商业网点进行合理布局
    1.统一集中商业网点规划与布局的权力。
    为改变“政出多门”造成的商业网点规划与布局混乱的状况,必须统一集中零售商业网点规划与布局的权力。这种权力一般应由政府主管商业的部门来集中统一行使。就我国而言,应打破行业、部门、区域封锁的状况,制定全国统一的零售商业发展规划。
    2.考虑到各地的具体情况,对商业网点进行合理布局。
    商业网点的规划和布局要按照全国总体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到当地购买能力、客流量等相关因素,各商业网点项目的建设必须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群众的购买能力相适应。
    首先,在沿海开放城市建立一批现代化的大中型零售企业,充分利用其地理优势和营销环境,发展外向型零售企业,构造一个内外市场对接的环形经济圈。
    其次,在大中城市应设立三级商业群。一级商业群是全市的商业中心。二级商业群是市内区域性的商业中心,二级商业群一般要比三级商业群大而全,但比一级商业群更接近居民,以中低档商品为主。三级商业群主要是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最迫切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从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一级商业群的数量已足够,今后对一级商业群的建设,重在充分利用现有商业网点的设施、资产,加强各商业网点的内部管理,走内涵发展的路子。加强居民区附近商业网点建设,适当增加二三级商业网点。
    最后,在城乡地区发展各种经济形式的中小型零售商业企业。把不同的消费者群连成一个有机整体,从而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零售企业布局。
    二、加强对商业网点项目的管理(包括新建、已建项目),尤其是严格控制规模过大的商业网点数量
    1.加强对新建商业网点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过大的商业网点数量。
    目前,我国部分城市如上海、天津等地开始着手制定有关方面的审批制度。例如上海市制定的《关于中心城区建设大型商业零售网点实行预审的通知》规定:从1996年7月1日起,凡需要投资建设单体商业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设施,在立项审批之前,建设单位需向市、区商委取得预审批准,否则各授权审批立项的单位应拒绝给予立项审批,规划部门不给予规划选址意见,银行拒绝给予建设贷款。
    2.对现有商业网点项目进行必要的管理。
    建议各省、市对近几年新建的商业网点,尤其是大中型商业网点的经营状况进行一次摸底,对利用率低、效益差甚至是亏损的商业网点要逐个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于那些效益好的商业网点,要善于总结其成功的经验,不断推广。
    三、适当增加新兴业态以及落后地区的投资比重,保护商业网点结构的合理性
    要保证商业网点结构的合理性,首先政府部门必须规划零售商业的业态结构,明确界定各种业态。虽然国际上有较为规范的业态划分标准,而我国却互相混淆。为此必须先规范零售业态,否则,总量与结构难以控制。
    其次,针对目前新兴业态所占比例太低,为保证商业网点结构的合理性,必须适当增加新兴业态,尤其是将现代流通方式逐步向小城镇甚至向农村延伸,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市场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形成城乡开通、高效畅通的流通体系。
    再次,为保证商业网点结构的合理性,还必须注意东西中部地区的协调发展,可采取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地区的优势,选择适合各地发展的方式,比如,东部沿海地区现在的起点较高,应当根据这个实际情况,先行一步加大集约化的步伐,多采取技术集约型的增长方式,同时将相对落后的技术向中西部扩散。另一方面,为保持东中西部地区的协调发展,国家应采取对西中部地区的倾斜政策,加大对落后地区的商业投入。加大该地区改革开放的力度,缩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促进商业在地区间的平衡发展。
    四、加大商业网点的人力资本投资,全面提高商业网点人员的素质,充分发挥人力资本在商业经营中的作用
    现代商业的发展伴随着激烈的人才竞争,商业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大量人才的支撑,而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又将促进商业在更高层次上的发展。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成为影响商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商业网点人力资本投资。
    作为政府部门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增加商业人力资本投资。商业从业人员自身也要拿出一部分用于教育投资,提高自身素质。作为商业企业,更应强化教育投资的意识,积极想办法,增加人才教育的投资。建议制定相应的政策,允许或规定商品流通部门也同工业系统一样,在上缴利税或销售总额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一定费用,专门用于商业系统职工教育、培训、以解决商业系统教育、培训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
    五、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不断提高商业网点的规模经济效益
    1.进行组织结构调整。
    进行组织结构调整,关键是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要以国合大中型企业为骨干,以资本为纽带,以资产重组为基础,组建一批大型商业企业集团,扩大群体规模,实现规模优势。
    2.推进连锁经营。
政府要适当扶持,必要时给予倾斜政策。日本早在六七十年代连锁商店发展的初期,为了平衡市场布局,调整市场结构,就采取了种种措施支持中小商业的发展,而限制大规模网点的建设,并对中小商业免征其网点费和降低其税率、贷款利率,从而推动了连锁商业的发展。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连锁企业在资金、网点登记手续等方面的现实问题,适当发放连锁经营的专项贷款、降低贷款利率、实行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以推动连锁经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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