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商联〔2023〕1号
中国城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分支、办事、代表、实体、联席、合作机构:
为贯彻2022中国城商联七届五次理事会暨七届八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精神,促进中国城商联标准化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要求,结合中国城商联的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中国城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国城商联〔2023〕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原则
中国城商联及相关单位应积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工作,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
二、开展依据
中国城商联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委、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家标准委《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标准委等十七部门《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中国城商联章程》《中国城商联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等法律、文件和规定。
三、鼓励方向
中国城商联标准化建设工作贵在效率,重在实施。重点培育在空白行业、新兴产业和跨界融合领域的标准化发展,鼓励制定全国“首个”团体标准,宣贯中国城商联已正式发布实施的T/CUCO团体标准。
四、工作程序
(一)各意向制定团体标准单位,应按照标准制定、课题研究、示范创建的“三位一体”原则,预先与中国城商联会长进行沟通,明确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定位、方向和路径。
(二)该团体标准分管领导及起草项目组负责人,向中国城商联标准委正式提交提案。
(三)严格按照《中国城商联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推进团体标准起草制定工作。
(四)中国城商联团体标准立项批复后半年内如无实质工作进展,该立项自行废止。
特此通知!
中国城商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 韩健徽
联系人:赵月莹
地 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邮编:100801)
电 话:(010)66094528
邮 箱:2038547319@qq.com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 2023年2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