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第十三届)全国年货购物节
商业街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商街委〔2022〕10号
各地商业街主管部门、社会组织、运营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惠及民生,实现商业街的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按照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邀请共同参与2023(第十三届)全国年货购物节促消费活动的函》(中商联年组委〔2022〕2号)精神,中国步行商业街工作委员会(全称“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步行商业街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国商街委”)研究决定,在已连续十二届参与全国年货购物节商业街活动的基础上,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组织开展“2023(第十三届)全国年货购物节商业街促消费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街板块名称
2023(第十三届)全国年货购物节暨XX城市XX商业街(步行街)促消费活动。
二、宗旨、主题与原则
(一)宗旨:汇聚精品 惠及民生
(二)主题:促进节庆新消费 培育国内大市场
(三)原则:统一名称、统一形象、统一主题、统一宣传、统一时段。
三、举办单位
“2023(第十三届)全国年货购物节商业街促消费活动”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办,中国商街委、各地商业街、社会组织、运营管理机构联合承办。
四、具体工作
(一)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结合年文化、民俗文化、节庆消费特点,形成名街、名店、名品的“三名”联动,营造节日消费氛围。
(二)各地可结合中国商街委开展的中国著名商业街、中国特色商业街、中国商旅文产业发展示范街、全国夜间经济示范街分类指导及复审,中国商业街辉煌二十年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庆祝中国商街委成立二十周年先进表彰工作,中国商业街辉煌二十年走进商街系列活动,全国首个《商业街分类指导规范》团体标准宣贯,全国首个《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指南》团体标准制定等工作开展。
(三)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资源,做好宣传预热工作,吸引更多消费群体参与进来。
(四)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在年货节期间通过发放消费券、积分返券、刷卡手续费减免等多种优惠措施,组织形式多样的节庆促销活动。
(五)各单位要统一标识(Logo),年货节预热宣传和活动期间,活动背景板要明确显示“全国年货购物节”字样,统一使用年货节专用标识和吉祥物形象。
(六)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安排专人统筹负责活动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严把商品、服务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保障消费安全,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年货节期间如发现投诉和安全问题,由执行承办单位负责处理解决。
五、工作说明
(一)请各参加单位于2022年11月14日前,将附件《回执表》加盖公章及活动方案电子版,发送至中国商街委。
(二)请将开展“年货节”商业街促消费活动的实施方案、进展情况、活动总结、图文资料,及时报送中国商街委。
(三)活动结束后,将择优刊登在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统一编制的2023(第十三届)全国年货购物节促消费活动《会刊》上,送国家有关部门并予以宣传。
(四)积极参与年货节的商业街(步行街),将作为先进表彰的依据之一。
(五)中国商业联合会拟充分利用主管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报道。
(六)拟邀请两家商业街参加单位,于11月15日前,按要求录制完成“2023(第十三届)全国年货购物节促消费活动”的祝福视频。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玉萍
地 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邮编:100801)
邮 箱: 9435632@qq.com
附 件:《回执表》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中国步行商业街工作委员会
附件:
2023(第十三届)全国年货购物节
商业街促消费活动《回执表》
所在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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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
商业街□ |
其他□(请注明) |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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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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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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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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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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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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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领导出席 |
中国商联 |
邀请□ 不邀请□ |
中国商街委 |
邀请□ 不邀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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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单位(盖章):
2022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