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两岸工商业交流
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北京天恒兴盛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发起成立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分支机构“两岸工商业交流工作委员会”的报告》收悉,经七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由你司作为主发起单位,筹备成立“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两岸工商业交流工作委员会”,请按照中国城商联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的有关规定开展筹备成立工作。
请于批准之日起一百二十日内召开成立大会。因受疫情不确定因素影响,可经报批后适当延迟。希望你们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为两岸工商业交流工作的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决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