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内容
1、 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全国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制订和技术管理规范制订及质量认证工作。
2、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的商业与文化资产评估工作,有效推动金融导入产业支撑,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3、 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商业大数据库。
4、 在全国商业服务业体系范围内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柜、专区、专店的专营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农商、农超对接,加强精准扶贫工作和促进乡村振兴。
5、 指导和带领广大成员单位,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提升特色产品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往来。
6、 支持和协助地方政府健全特色农产品产业体系,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
7、 指导和带领广大成员单位,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加强特色农产品物流体系、商贸体系建设,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村强镇建设。
8、 推动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充分发挥乡村特色农产品、特色资源优势,促进农林业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养老服务、餐饮民宿、田园文化体验等产业的发展。
9、 带领广大成员单位开展行业教育、行业培训和行业发展研究,维护成员单位合法创益,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
10、 组织成员单位在行业内开展国内国际考察、交流活动。
11、 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情况和要求以及成员单位的意愿和诉求,提出产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完成上级主管机构和政府部门交办的事项。 |